11家上市公司因存在嚴重環保問題而未按期整改,較近被環保部通報批評(名單附后,詳見本報26日報道)。消息剛見報,一些“上榜”企業和相關地方,不是埋頭整改,而是用盡渾身解數公關、叫屈。
公關、叫屈的理由聽上去冠冕堂皇:作為上市公司,環保水平高于普通企業,污染企業滿地都是,環保部不應先拿他們開刀;上市公司的企業形象直接影響股價波 動和投資者信心,在股市不景氣的時候,讓他們“示眾”,是否考慮欠妥?一些上市公司所在地的有關部門,也出面充當“說客”,以“歷史**問題”等為借口, 為企業喊冤。
借口掩蓋不了真相。被認為是行業翹楚而進入資本市場的一些企業,其環保行為卻是如此不堪——違反環評法未批先建、污水直 排、污染物超標排放,甚至長期拖欠排污費,大凡想得到的環境違法行為,在它們身上都找得到。被通報的公司中有不少曾經的“明星股”,可以說,這次通報讓股 民看到了它們丑陋的另一面。
回顧近年來頻發的環境事故,從沱江污染到松花江污染,從鉻渣災難到鉛塵肆虐,背后都有一些上市公司的身影。作為公眾企業,上市公司應該肩負著更大的社會責任,然而,一些上市公司不僅漠視這些社會責任,而且明目張膽地違反環保法律法規。
11家上市公司的環境問題當然是長期以來企業守法意識淡薄、社會責任缺失所致。但是,企業不當的環境行為長期存在,也不禁讓人生出許多疑問:未批先建為何較終都能“補票上車”,被拖欠的排污費為何不能追繳?
毋庸諱言,上市公司大多是地方財政的重要支柱。動了這樣的“搖錢樹”,損害的不僅是地方的錢袋子,還會影響官帽子。所以,雖然一些企業環境違法問題長期 存在,有的地方政府也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,有的甚至包庇縱容,成為這些企業的“護身符”。從這個角度講,企業環境問題的積重難返,責任也在于地方政府錯誤 發展觀念的誤導。